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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体育学院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

首都体育学院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
全体毕业研究生:
   为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,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示范激励作用,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勉进取,发奋成才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 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脱产应届毕业研究生。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%(其中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,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%),学术型研究生和专硕型研究生分开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 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。尊敬导师、团结同学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;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积极参加学校及研究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 (二)学风良好,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,学位论文查重、盲评一次性通过,答辩合格。
 (三)学术型研究生以首都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、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,其中1篇须在核心期刊或者一级学术会议上发表;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成绩90分以上、以首都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、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,其中1篇须在期刊发表。
 (四)读研期间获得过研究生部以上表彰或奖励,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、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过荣誉。
 (五)热心各种公益活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。
 (六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:
   1、读研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;
    2、因故不能按时毕业者;
    3、没按时注册者;
4、恶意拖欠学费、住宿费者。
   (七)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,之后又发生就业违约或发生其他不良行为(如作弊、剽窃他人成果等),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,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。
三、评选办法
    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、辅导员组织各班级评选推荐、研究生部审定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评选。
(一) 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于5月26日之前提交申请,填写《首都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》。11级学术型的同学请将材料交至李骁天老师处,12级专硕的同学交至江雅老师处。
  (二)年级辅导员组织各毕业班班委(班长和支部委员)集体评选。要求5月29日前确定各班级候选人,报研究生部。
  (三)研究生部讨论审核各班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,决定拟推荐人选名单,并在学校内公示一周。
  (四)推荐人选报学校汇总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研究生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.5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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