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下半年答辩具体工作及答辩后相关材料提交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11-24
关于2016年下半年答辩具体工作及答辩后相关材料提交的通知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类型
|
相关内容
|
时间安排
|
备 注
|
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
|
按教研室具体时间、地点安排,提前做好准备并与导师沟通
|
12.1-12.7
|
1.着正装参加答辩,
不得穿工作服;通知
导师参加;
2.提前准备答辩PPT,并于首场答辩时间前40分钟将PPT拷贝到答辩会场计算机桌面(当天答辩的在职研究生须在会场依次候场);
3.全日制论文报告20分钟,答辩30分钟;在职论文报告20分钟,答辩20分钟。
|
在职体育硕士论文答辩
|
1.请于9:20前到教学楼105教室报到,不按时报到者不予安排本次论文答辩
2.准备好论文答辩PPT,并提前与导师沟通。
|
12.2
上午
|
|
答辩具体场次、安排见附件
|
12.2
下午
|
||
答辩后相关事宜:
|
|||
提交最终版存档学位论文(电子、纸质版)、答辩后修改备案登记表
|
1.根据答辩组专家所提意见建议,研究生完成学位(毕业)论文的最终修改,填写
《首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(毕业)论文答辩后修改备案登记表》(存档),并在规定时间内连同
3本正式装订纸质版存档论文(内首页必须经本人、导师签字)一并提交至
答辩秘书处,待答辩委员会
主席审阅通过签字后,由答辩秘书提交至研究生部。
2.
电子版存档论文:发送电子版存档论文(即word文档,含封面到附件部分,命名方式为:学号_姓名.doc,示例:11008003001_张三.doc”)至指定邮箱:
xwpy@cupes.edu.cn
|
全日制研究生:
1.结论为
合格通过,12月8日前提交。
2.结论为
合格修改, 12月12日前提交。
在职研究生:一律于12月9日16:00前提交至答辩秘书处。
|
1.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学位(毕业)论文评价分数在76-85分之间或结论为合格修改(推荐修改)的研究生,均需填写
《首都体育学院硕士学位(毕业)论文答辩后修改备案登记表》。
2.所有学位(毕业)论文最终纸质打印本必须本人及导师签字。
3.如有何疑问,研究生可分别于规定上交学位(毕业)论文当日(14:00—16:00)直接前往研究生部咨询。
|
提交学位 信息表
|
各类研究生于12月14日前发送《学位信息汇总表》至指定邮箱:
xwpy@cupes.edu.cn。
此信息将上传至教育部作为学位认证依据,各类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《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》(2014版)认真、如实填写,一经提交将不再做任何调整、变更。
|
注意事项:
1.各类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以上各环节规定截止时间完成相关工作,逾期将无法受理!
2.答辩后,答辩秘书应尽快整理涉及答辩的各项表格,按规范要求填写完整,不要有疏漏,相关材料将存入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。
附件一:关于2016年下半年答辩具体工作及答辩后相关材料提交的通知.doc
附件二:2016年下半年在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(12月2日下午).xls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