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实习申请初审结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02-27
关于201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实习申请初审结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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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
2013
级专业硕士研究生:
按照《首都体育学院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相关要求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,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审核,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布。请申请实习基地以外单位的研究生于3月5日(星期三)17: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620办公室。未能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研究生须在研究生部实习基地内完成实习。具体如下:
1. 申请基地外
中小学的研究生需提交指导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(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,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,每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2名)及单位用人意向证明(需加盖公章)。
2. 申请基地外
大学、科研院所及管理机构的研究生提交指导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(同上)。
3. 分配至实习基地的研究生于3月2日起一周内去实习单位报到。
4. 实习单位申请初审结果见附表。
申请基地外中小学实习的所有研究生今天
13:30
在研究生部
5
楼会议室开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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