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发布日期:2019-06-18
研究生部代表学校行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建设的管理职权,具体职责如下:
1.组织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发展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2.组织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3.制定学校各层次、类型研究生招生计划,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。
4.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、学籍管理工作。
5.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、评估等管理工作。
6.负责组织学校学位授予工作。
7.组织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发展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。
8.组织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申报、建设、管理和评估工作。
9.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、日常管理、研究生会及社团管理。
10.负责研究生奖助工作。
11.负责研究生就业、创业指导与派遣工作。
12.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