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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研究生部代表学校行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建设的管理职权,具体职责如下:

1.组织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发展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
2.组织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制定学校各层次、类型研究生招生计划,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。

4.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、学籍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、评估等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组织学校学位授予工作。

7.组织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、学科发展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。

8.组织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申报、建设、管理和评估工作。

9.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、日常管理、研究生会及社团管理。

10.负责研究生奖助工作。

11.负责研究生就业、创业指导与派遣工作。

12.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